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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規費收費標準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5 年 06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1 月 01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9.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一日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測企字第 1111550
806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之附表一
8.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一日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測企字第 11015501832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之附表一
7.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九月十七日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測企字第 1081550
3832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之附表一
6.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十一日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測企字第 1060100
231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五日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測企字第 103003293
72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 條條文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測企字第 10101
00122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二十七日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測企字第 0990100
1642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及第 3 條條文之附表一至附表四及
附表七;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測企字第 09701
00251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6 條;除第 3 條第 7 款自九十
八年五月一日施行外,其餘自九十八年一月一日施行
(原名稱:內政部土地測量局規費收費標準;新名稱:內政部國土測繪
中心規費收費標準)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一日內政部土地測量局測圖字第 0951300021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