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九二一震災災區重新實施地籍測量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02 月 0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5 年 04 月 24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內政部內授中辦地字第 0950723685 號
令發布廢止
     
1.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七日內政部(90)台內地字第 9064248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