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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1 年 08 月 0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6 月 09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九日內政部台內地字第 1061304150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2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9 條第 4 項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
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內政部台內地字第 0990120322 號令修
正發布第 4、6-1 條條文;並增訂第 9-1 條條文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內政部台內地字第 0980125283 號令修正
發布第 9、10、11、12、20 條條文;增訂第 6-1 條條文;刪除第 8
、18 條條文;並自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施行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八日內政部台內地字第 0910071523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2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