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八月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30006893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14 條條文
13.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六月二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100050791
號令修正公布第 73-1 條條文
12.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000109261 號令
增訂公布第 219-1 條條文
11. 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十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00012298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34-1、172 條條文;刪除第 8、34、175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
8 號公告第 17 條第 2 項、第 73-1 條第 2 項、第 5 項所列屬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改由財
政部「國有財產署」管轄
10.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50008519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69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40008885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14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三十一日總統(90)華總一義字第 9000213990 號
令修正公布第 17、19、20、34-1、37、37-1、44-1、47、214 條條文
;並增訂第 34-2 條條文;並刪除第 21、22、23、218 條條文
7.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六日總統(89)華總(一)義字第 8900017
430 號令修正公布第 4、8、19、20、22、25~29、31、32、34-1、38
~40、42、45、52、53、55、57、59、64、73-1、75、81、82、84、86
、89、95~97、101、102、122、123、125~127、133、135、140、141
、149、152、154、157、159、161、164、171、179、201、204、206、
215、217、219、221、222、225、227、228、230、232、234、236~23
9、241、246、247 條條文;並刪除第 30、30-1、33、223 條條文
6.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一月二十日總統(84)華總(一)義字第 0328 號令
修正公布第 37-1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總統(78)華總(一)義字第 7096
號令修正公布第 37-1、41、44、58、64、67、76、78、79、215、217
、219、222、223、225、227、228、230、231、232、237、241、242
條條文;並增訂第 44-1、47-1、47-2、79-2 條條文;並刪除第 243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六十四年七月二十四日總統(64)台統(一)義字第 3366 號
令修正公布第 16、18、21、30、37、39、51、58、72、73、104、222
條;並增訂第 30-1、34-1、37-1、46-1、46-2、46-3、73-1、75-1、7
9-1 條
3.中華民國四十四年三月十九日總統修正公布第 18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三十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全文 247 條
1.中華民國十九年六月三十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 397 條;並自中華
民國二十五年三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