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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事項運作及權益受損協調處理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1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09 月 18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九月十八日衛生福利部部授家字第 1030700468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2 條條文
(原名稱:內政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事項運作及權益受損協調處理辦
法;新名稱: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事項運作及權益受損協調
處理辦法)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二十九日內政部台內社字第 0970017707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九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20141353 號公告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原為「內政部」自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起變更為
「衛生福利部」,第 2 條第 2 項、第 3 條、第 5 條、第 6 條
、第 8 條第 2 項、第 11 條第 2 項所列主管機關掌理事項,改由
「衛生福利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