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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電子資料庫管理使用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1 年 03 月 2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8 月 16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六日衛生福利部衛部護字第 1121460780D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2 條;並自一百十二年二月十七日施行
(原名稱:家庭暴力電子資料庫建立管理及使用辦法;新名稱:家庭暴
力及性侵害電子資料庫管理使用辦法)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二十七日內政部台內防字第 0960146999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家庭暴力資料建立管理及使用辦法;新名稱:家庭暴力電子
資料庫建立管理及使用辦法)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內政部(91)台內家字第 0910068006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