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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行為人輔導教育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89 年 04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9 月 27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5.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七日衛生福利部衛部護字第 1121460776
號令、法務部法令字第 11204517630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18 條;
並自一百十二年二月十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十一日衛生福利部衛部護字第 1071461009 號
令、法務部法令字第 10704521030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2、4、8、15
、18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四日衛生福利部衛部護字第 1051462100 號令
、法務部法令字第 10504543510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8 條
;並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施行之日(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施

(原名稱:兒童及少年性交易犯罪行為人輔導教育辦法;新名稱:兒童
及少年性剝削行為人輔導教育辦法)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內政部台內童字第 0950840208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二十七日內政部(89)台內中社字第 8976358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