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十七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 1060000065 號令
發布廢止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十五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 1020000215 號令
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二十二日國防部制創字第 095000026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5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8
號公告第 5 條所列屬「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國防部後備司令
部」、「國防部憲兵司令部」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分
別改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國防部」管轄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七日國防部(91)鐸錮字第 00028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5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二月十四日國防部(85)鐸錮字第 1580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