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四日內政部台內役字第 1081050632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替代役役男傷殘等級檢定區分標準;新名稱:替代役役男身
心障礙等級檢定區分標準)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二十日內政部台內役字第 1010830635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 條條文及第 2 條條文之附件;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九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20141353 號公告
第 3 條第 1 項所列屬「行政院衛生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
七月二十三日起改由「衛生福利部」管轄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五日內政部台內役字第 09508300013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5 條條文及第 2 條條文之附表
1.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十日內政部(90)台內役字第 9078783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