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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內政部指定殯葬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4 年 10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1 月 30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宗教及禮制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三十日內政部台內民字第 1100224326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第 7、14 條條文;並增訂第 12-1、21-1 條條文
(原名稱:殯葬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新名稱:內政
部指定殯葬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月五日內政部台內民字第 104110467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2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