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臺灣省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福利互助暫行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88 年 08 月 1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6 年 02 月 13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十三日內政部內授中民字第 0960722508 號令發
布廢止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內政部內授中民字第 0930720668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5、17 條條文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一日內政部內授中民字第 0920089363-2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6、30 條條文;本辦法修正條文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修
正發布之條文,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內政部臺內中民字第 0910079796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4、30 條條文;並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八月十八日內政部(88)台內中民字第 8870251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30 條;並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