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事件處理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58 年 03 月 2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10 月 02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司法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二日司法院院台廳刑二字第 1010027130 號令
、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1010056270 號令會同發布廢止
歷史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司法院院台廳刑二字第 0990024668 號
令、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0990056498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2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道路交通案件處理辦法;新名稱:道路交通事件處理辦法)
歷史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司法院院臺廳刑二字第 0930029881
號令、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0930054629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5.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四月三十日司法院(86)院台廳刑二字第 08825 號
令、行政院(86)台法字第 15169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第 25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四月十四日司法院(81)院台廳二字第 04386 號令
、行政院(81)台法字第 11492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第 3、7~9、22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七十一年一月十二日司法院(71)院台廳二字第 01127 號令
、行政院(71)台法字第 0170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全文 35 條;並自發
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六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司法行政部台(六四)令刑字第 11086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35 條
中華民國六十四年十一月十四日行政院台六十四交字第 8594 號函准予
備查
中華民國六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司法行政部台(六四)函刑字第 111
78 號函自六十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1.中華民國五十八年三月二十八日司法行政部(58)台令參字第 2418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37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