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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公設辯護人條例 EN
公布日期: 民國 28 年 03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1 月 13 日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7.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20000294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7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司法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十三日司法院院台廳刑一字第 1120201568 號
令發布定自一百十二年七月十三日施行
     
6.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60008728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10 條條文
     
5.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月十六日總統(85)華總(一)義字第 850024615
0 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23 條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十四日司法院(85)院台廳刑一字第 25086
號令發布修正條文定於八十五年十二月十六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總統(75)華總(一)義字第 5914
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23 條;並自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一月十八日施行
     
3.中華民國六十九年七月四日總統(69)台統(一)義字第 3786 號令修
正公布第 20、27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五十六年八月一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 3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二十八年三月十日國民政府公布並自中華民國二十九年七月七
日施行
中華民國三十九年六月一日司法行政部令指定臺灣為本條例施行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