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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刑事補償事件審理規則
發布日期: 民國 48 年 08 月 2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10 月 23 日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7.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月二十三日司法院院台廳刑二字第 1139019433
號令、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1130012243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第 1~4、7、
8、16、25、28、29、31、34、35 條條文
歷史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司法院院台廳刑二字第 103003599
6 號令、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1030075427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第 18、39
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年八月二十五日司法院院台廳刑二字第 1000019115 號令
、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1000040104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39 條
;並自一百年九月一日施行
(原名稱:冤獄賠償事件審理規則;新名稱:刑事補償事件審理規則)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十四日司法院院台廳刑二字第 098000894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6 條條文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十一日司法院院台廳刑二字第 0960014546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3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司法院冤獄賠償覆議委員會會議規則;新名稱:冤獄賠償事
件審理規則)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司法院院台廳刑二字第 0930031893
號令修正發布第 11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四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司法院(48)院台參字第 314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中華民國四十八年九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