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20005184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3、12、96、138、185、200 條條文;除第 3、96、185
條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外,自公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80006006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164、165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二十一日司法院院台廳少家二字第 108001734
9 號令發布定自一百零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四月二十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80004105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53、167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三日司法院院台廳少家二字第 1080012321 號
令發布定自一百零八年五月三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15146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19、32、60、64、165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
之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十一日司法院院台廳少家二字第 1050001167
號令發布定自一百零五年一月十五日施行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100003641 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200 條;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二十九日司法院院台廳少家二字第 101000550
9 號令發布自一百零一年六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