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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臺灣省政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發布日期: 民國 102 年 06 月 1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7 年 06 月 29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臺灣省政府
附檔: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九日臺灣省政府府財法字第 10717001033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九月六日臺灣省政府府財法字第 10517001530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2~5、8、9、13、17、18 條條文
(原名稱:臺灣省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新名
稱:臺灣省政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1.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十八日臺灣省政府府財法字第 1021700149A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