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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員工權益處理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87 年 12 月 2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5 年 01 月 01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授人綜揆字第 10700437034
號公告、考試院考臺貳一字第 10700042011 號公告施行期限業於九十
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當然廢止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行政院(91)院授人企字第 091018014
9 號令、考試院(91)考台組貳一字第 0910000113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第 5、12-1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六日行政院(90)台人政企字第 180002 號令、考
試院(90)考台組貳一字第 00706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第 6、12-1、13
條條文;並刪除第 9 條條文;並自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施行,
第 6 條之規定及第 9 條之刪除,自九十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行政院(87)台人政企字第 181401
號令、考試院(87)考台組貳一字第 09238 號令會同訂定發布全文 1
3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