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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因執行特種勤務致受傷失能死亡慰助金支給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101 年 10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12 月 03 日
法規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特種勤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三日國家安全局平篤字第 1080011996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2、3、5、7、8 條條文
(原名稱: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因執行特種勤務致傷殘死亡慰助金
支給標準;新名稱: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因執行特種勤務致受傷失
能死亡慰助金支給標準)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十五日國家安全局(105) 安平字第 000601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 條條文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三十一日國家安全局(104) 鴻祥字第 00100
28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7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十一日國家安全局(101) 勤維字第 001203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