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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各級行政法院與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8 年 08 月 1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2 月 26 日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二月二十六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三字第 1100006173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2、4、8、9、16、22、24、37 條條文;並自
一百十年七月一日施行
(原名稱:各級行政法院與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
考核辦法;新名稱:各級行政法院與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助理遴聘
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八月二十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三字第 1030023513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 條條文
(原名稱:各級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
考核辦法;新名稱:各級行政法院與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
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十二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三字第 0980018361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3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