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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4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8 月 18 日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5.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三字第 1120300938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78 條;並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三十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二十二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三字第 1100002754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5、7~9、11、12、41、42 條條文;並自一百十年七
月一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十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三字第 1070022308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三字第 1030020604
號令修正公布第 3~5、13、14、16 條條文;增訂第 19-1 條條文;並
自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施行之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六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三字第 1030015766 號令
發布一百零三年六月四日修正公布之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部分條文,定
自一百零三年六月六日施行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四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一字第 0970009012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42 條;並自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施行之日施行(該法
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六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一字第 0970009972 號令發
布「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定自九十七年七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