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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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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法院辦理智慧財產案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4 月 2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8 月 01 日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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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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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3.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三字第 112030089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2、4、7、10、13 條條文;並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三十日
施行
歷史條文
立法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2.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二十五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三字第 1100017794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法院辦理智慧財產案件遠距訊問作業辦法;新名稱:法院辦
理智慧財產案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三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一字第 0970008803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施行之日施行(該法
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六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一字第 0970009972 號令發
布「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定自九十七年七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