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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施行細則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4 月 2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2 年 09 月 05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司法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五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三字第 1120301012 號令
發布廢止
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二月二十六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三字第 1100006159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一百十年七月一日施行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二十二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一字第 1010014385
號令修正發布第 2、8 條條文;增訂第 4-1、4-2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
一年九月六日施行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一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一字第 0970008766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8 條;並自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施行之日施行(該法
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六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一字第 0970009972 號令發
布「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定自九十七年七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