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六日廢止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六日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 1010018076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一百零一年七月六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十八日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 1000006703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8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四日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 0980010689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3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司法院院台聽司一字第 0960024688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 0960020469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二十日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 0950016674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