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勞基法
、
憲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沿革
友善列印
沿革
法規名稱:
郵務機構送達行政訴訟文書實施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89 年 07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9 年 06 月 28 日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八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一字第 0990014684 號
令、行政院院臺交字第 0990034291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20
條;並自九十九年七月一日施行
(原名稱:郵政機關送達行政訴訟文書實施辦法;新名稱:郵務機構送
達行政訴訟文書實施辦法)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一日司法院(89)院台廳行一字第 16640 號
令、行政院台八十九交字第 19450 號令會同訂定發布全文 18 條;並
自八十九年七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