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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改任各級行政法院法官遴選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89 年 06 月 0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10 月 03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司法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三日司法院院台人法字第 1010027999 號令發
布廢止
歷史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二十五日司法院院台人二字第 0980007173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0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普通法院法官、檢察署檢察官改任各級行政法院法官遴選辦
法;新名稱:改任各級行政法院法官遴選辦法)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月四日司法院院台人二字第 0950017657 號令修正
發布第 5 條條文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司法院院台人二字第 0930030949 號
令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司法院院台人二字第 093001401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日司法院(89)院台人二字第 13326 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 9 條;並自八十九年七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