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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施行細則
發布日期: 民國 47 年 10 月 0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1 年 03 月 31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司法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7.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司法院院台廳書一字第 1110006858
號令發布廢止
6.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三十日司法院院台大一字第 1100016446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0 條條文;增訂第 30-1~30-4 條條文
歷史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九日司法院院台大一字第 0930028274 號令
修正發布第 9、17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五月八日司法院(82)院台大一字第 08202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31 條
(原名稱: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施行細則;新名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案件法施行細則)
     
3.中華民國七十六年八月二十八日司法院(76)院台秘二字第 05256 號
令修正發布
     
2.中華民國六十六年一月十一日司法院(66)院台參字第 00016 號令修
正發布第 7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四十七年十月三日司法院(47)院台(參)字第 0516 令訂定
發布全文 14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