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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立法院卸任院長副院長禮遇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88 年 02 月 2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1 年 09 月 27 日
法規類別: 立法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七日立法院第五屆第二會期第二次會議修正
通過名稱及全文 4 條
(原名稱:立法院卸任院長禮遇辦法;新名稱:立法院卸任院長副院長
禮遇辦法)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二十六日立法院第四屆第一會期第一會議報告訂
定發布全文 4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