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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88 年 05 月 0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3 月 14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三月十四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107
00070170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條條文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910
20750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公營事業機構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新名稱:機關
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六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8)工程企字第 8
8610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同年五月二十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