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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2 年 01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11 月 14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6.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十四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1
080100945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增訂第 2-1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二十四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1
0600019960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 條條文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五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100000010
40 號令修正發布第 6、11、12、15、16 條條文及第 11 條條文之附
表;刪除第 13、18 條條文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五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09800
011820 號令修正發布第 5、6、15、23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093
00431800 號令修正發布第 11 條條文之附表;並自九十四年一月一日
起施行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092
0004387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3 條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092
00427340 號令發布自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