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財產管理規則 EN
發布日期: 民國 56 年 05 月 1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3 年 01 月 22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家發展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九月十六日國家發展委員會發秘字第 1031801392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七十五年一月九日經濟建設委員會(75)總字第 0050 號令修
正發布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一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30121680 號公
告主管機關原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二
日起變更為「國家發展委員會」,各該規定所列主管機關掌理事項,自
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起改由「國家發展委員會」管轄
     
2.中華民國六十九年五月二日經濟建設委員會(69)財字第 0883 號函公
告施行
     
1.中華民國五十六年五月十三日行政院秘書處(56)台庶字第 3658 號令
通知奉院核准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