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實施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67 年 05 月 1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5 年 12 月 30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院臺文字第 0950095297 號令發
布廢止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台 90 內字第 061382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13 條;並溯自九十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原名稱:卸任總統禮遇條例實施辦法;新名稱: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
條例實施辦法)
     
1.中華民國六十七年五月十九日行政院(67)台內字第 4301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