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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 EN
公布日期: 民國 67 年 05 月 0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9 年 09 月 01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宗教及禮制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900224401 號令修正
公布第 4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60008797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2、3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500102601 號令修
正公布全文 6 條;並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三日總統(90)華總一義字第 9000115190 號令
修正公布名稱及第 1、2、6 條條文
(原名稱:卸任總統禮遇條例;新名稱: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
     
1.中華民國六十七年五月三日總統制定公布全文 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