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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總統府及所屬機關訴願文書使用收費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91 年 10 月 1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06 月 26 日
法規類別: 總統 > 總統府 > 訴願審議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二十六日總統府華總法字第 1032003954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3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十六日總統府秘書長華總參字第 0911005041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