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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總統副總統文物審鑑委員會設置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7 年 05 月 04 日
法規類別: 總統 > 總統府 > 國史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四日國史館國采字第 1071000620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