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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組織規程
發布日期: 民國 56 年 04 月 1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5 年 10 月 30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家安全會議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三十日國家安全會議勤人字第 0957400451 號令
發布廢止
(原名稱: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組織規程;新名稱:國家
安全會議秘書處組織規程)
     
3.中華民國六十三年五月三日總統令修正第 3 條核定施行
     
2.中華民國六十二年六月十一日總統令修正核定;並自六十二年七月一日
施行
     
1.中華民國五十六年四月十一日總統令核定施行訂定發布全文 11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