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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1.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八月十一日與七月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陳吉仲博士、見證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國際處處長林家榮與亞太農業研 究機構聯盟執行秘書 Ravi Khetarpal 博士、見證人亞太農業研究機構 聯盟協調官 Rishi Tyagi 於臺灣臺北及曼谷簽署;並自一百零八年一 月一日生效

 
本瞭解備忘錄(MoU) 係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 農委會”)
及亞太農業研究機構聯盟(以下簡稱“APAARI”)共同簽署,雙方統稱為
“雙方”,旨在執行亞太農業生物技術暨遺傳資源聯盟(以下簡稱“
APCoAB”)合作計畫,促進農業生物技術和生物資源,以惠及亞太地區各
利益關係方。

第一條 前言
農委會和 APAARI 同意就促進亞太地區農業生物技術與生物資源
進行合作,雙方同意內容如下:
1.實現 APCoAB 計畫的總體目標,並根據 APAARI 2030 年願景
,達成計畫中有益於亞太地區各利益關係方的明確目標;
2.雙方自 2008 年以來建立合作聯繫以執行 APCoAB 的目標,涉
及範圍包括其他區域與亞太地區國際和非政府組織、國際研究
中心,以及農業生物技術與生物資源及私部門研究中心;及
3.雙方同意為亞太區域的利益,在 2019 年至 2022 年期間執行
APCoAB 已定義及批准的工作計畫。
第二條 合作的模式和機制
本瞭解備忘錄係為執行附件 1 所定義的 2019-2022 年 APCoAB
四年期計畫下之工作計畫:
1.APCoAB 協調官在 APAARI 執行秘書監督,以及 APAARI 秘書
處的支持下,負責依據工作計畫(2019-2022) 執行所有活動

2.辦理工作計畫中定義的活動,包括高級政策對話、專家諮詢會
議、研習會、會議/專題討論會,訓練活動/網路研討會;
3.根據農委會的建議,每年辦理一次活動;
4.發佈成功案例、會議紀錄、現況報告與政策簡介;
5.維護/更新 APCoAB 網站及資料庫,以分享有關農業生物技術
及生物資源的知識;
6.APCoAB 指導委員會將每年監督進度並提供建議。APAARI 執
行委員會主席與農委會代表將分別擔任指導委員會主席及副主
席;
7.年度進度報告將提交給農委會;
8.工作計畫(2019-2022 年)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均可按照共同
協商的條件進行,並視情況獲得額外資金;及
9.依據本瞭解備忘錄購買的任何實體資產均屬 APAARI 的財產。
第三條 籌資義務
雙方在本瞭解備忘錄中同意辦理 APCoAB 計畫的活動,農委會將
在四年內(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每年提
供 170,000 美元的資助,另 APAARI 及其合作夥伴將分別提供
70,000 美元的資金如附件 2 所述,在此期間(2019 年至
2022 年)開展 APCoAB 活動的年度(2019 年,2020 年,
2021 年,2022 年)。這是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此外
,雙方都瞭解:
1.任何一方均可決定逐案為個別活動提供更多的財務或實物資助

2.雙方將共同及單獨尋求第三方資金支持聯合執行之計畫/活動
;及
3.實施超出工作計畫(2019-2022 ;附件 1)定義的特定合作項
目或活動將取決於是否有其他資金。
第四條 智慧財產權
雙方都認識到智慧財產權之重要性為合作不可或缺之一部分。
1.根據 APCoAB 計畫製作的所有出版物的版權歸 APAARI 所有。
但是所有出版物將開放給 APAARI 成員及活動參與者。
2.APAARI 將透過最適當的機制提供合作活動的結果。
第五條 效期
1.本瞭解備忘錄有效期為四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得經雙方同意由各機構授權官員之換
文進行修改。
2.任何一方得在屆期日前六個月內向其他方提出更新本瞭解備忘
錄之提議。本瞭解備忘錄得經雙方同意以換文方式延長效期。
延長本瞭解備忘錄期限的提議須在屆期日前三個月提出。每次
同意延長效期為四年。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無須對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無法履行本瞭解備忘錄的義務
負責,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戰爭,暴動,禁運,火災,洪水,
封鎖,流行病,公民抗命或事故等。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根據本瞭解備忘錄引起的任何爭議將通過雙方授權官員之間的相
互討論/理解來解決。如果不能相互解決,將由 APAARI 主席決
定。他的決定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八條 瞭解備忘錄的終止
任何一方均可通過書面通知方式終止本瞭解備忘錄。該終止不影
響有效的具體活動的執行及結束,也不影響根據本瞭解備忘錄的
規定發表及傳播進行中的研究結果。此類通知將在預期終止日期
前的三個月內提出。

為此,雙方代表在以下日期及地點簽署,以昭信守。

本瞭解備忘錄以英文製作一式兩份。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亞太農業研究機構
(COA) 聯盟(APAARI)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陳吉仲博士 Ravi Khetarpal博士
主任委員 執行秘書
農委會 APAARI

日期: 日期:
2020 年 7 月 10 日 2020 年 8 月 1 1日
地點:臺灣臺北 地點:

見證: 見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林家榮 Rishi Tyagi
處長 協調官
農委會國際處 APCoAB, APAARI

日期: 日期:
2020 年 7 月 9 日 2020 年 7 月 30 日
地點:臺灣臺北 地點:曼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