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所有條文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政府與宏都拉斯共和國政府間執行「宏都拉斯豐世佳灣箱網養殖計畫」瞭解備忘錄換文續約(中譯本)
簽訂日期: 民國 107 年 04 月 11 日
生效日期: 民國 105 年 06 月 20 日
簽約國: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 宏都拉斯
沿革: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十一日及三月二十一日中華民國(臺灣)駐宏 都拉斯共和國大使邢瀛輝與宏都拉斯共和國農牧部次長 Hector Alberto Ferreira Sabillon 於德古西加巴簽換;並自一百零五年六月 二十日生效

 
駐宏都拉斯共和國邢大使致宏國農牧部長同意展延箱網計畫函
2018 年 3 月 21 日於德古西加巴

部長閣下:
敬向閣下致意並收悉貴部 2017 年 9 月 27 日第 SAG-819-201 號請求
展延「宏都拉斯豐世佳灣箱網養殖計畫」推動期程 6 個月之申請函。

敝國政府欣見貴我兩國在豐世佳灣區執行箱網養殖計畫獲得滿意成果,為
回應貴國總統葉南德茲閣下對本計畫有益民生發展之高度肯定及持續推動
之殷切期盼,業評估同意展延本計畫。

為使本次展延作業符合閣下與敝國前駐貴國郭大使永樑於 2016 年 6 月
20 日簽署之「中華民國政府與宏都拉斯共和國政府間執行『宏都拉斯豐
世佳灣箱網養殖計畫』瞭解備忘錄」第八條規範,增列相關內容如次:
一、展延工作預算總計 191,232 美元,中華民國政府提供 163,232 美
元,宏都拉斯共和國政府提供 28,000 美元。
二、本計畫瞭解備忘錄效期展延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屆時倘雙方
有意展延,可於屆期前 30 天經雙方同意後,以書面為之。


本展延作業將於雙方完成換文程序後生效,專此候覆。

順向閣下重申本人誠摯友誼最崇高之敬意。


邢瀛輝
中華民國(臺灣)駐宏都拉斯共和國大使


宏都拉斯共和國農牧部次長致我駐宏國大使函
2018 年 4 月 11 日
於德古西加巴
文號:SAG-382-2018

大使閣下:
謹此向閣下致意並依據「中華民國政府與宏都拉斯共和國政府間執行『宏
都拉斯豐世佳灣箱網養殖計畫』瞭解備忘錄」第二條及第八條之規範,確
認展延有效嘉惠敝國豐世佳灣 4 個養殖合作社及所屬 100 個家庭員眷
之前述計畫效期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

謹向貴國政府重申吾等對本項珍貴援助之誠摯謝悃,以及本人對閣下之崇
高敬意。


Hector Alberto Ferreira Sabillon
宏都拉斯共和國農牧部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