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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政府與帛琉共和國政府間技術合作協定)續約協議書(中譯本)
簽訂日期: 民國 82 年 03 月 31 日
終止日期: 民國 83 年 12 月 05 日
沿革:
1.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三月十八日及三月三十一日中華民國外交部部長錢復 與帛琉共和國總統中村國雄簽訂;並溯自八十一年十二月六日生效

 
簽署人各自代表其政府同意將此續約協議書所附文件即:雙方政府於一九
八四年十二月六日所簽署並於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五日期滿之技術合作協定
之效期延長兩年,溯自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六日起至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五日
止。
為此,簽署人於所示日期簽署此續約協議書,以昭信守。

中華民國外交部部長 錢復
一九九三年三月卅一日

帛琉共和國總統 中村國雄
一九九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