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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與中美洲環境部長會議共同宣言(中譯本)
簽訂日期: 民國 89 年 04 月 27 日
生效日期: 民國 89 年 04 月 27 日
簽約國: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 巴拿馬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 尼加拉瓜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 瓜地馬拉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 宏都拉斯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 貝里斯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 薩爾瓦多
沿革: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二十七日中華民國環境保護署署長蔡勳雄、貝里 斯共和國自然天然、環境及工業部國務長 Ana Patricia Arceo 、薩爾 瓦多共和國環境資源部部長 Ana Maria Majano 、瓜地馬拉共和國環保 暨天然資源局局長 Haroldo Erick Quej Chen、宏都拉斯共和國環境資 源部部長 Xiomara Gomez de Caballero 、尼加拉瓜共和國環境資源部 部長 Roberto Stadthagen 、巴拿馬共和國環保署副署長 Gonzalo Me- nendez Gonzalez 於聖薩爾瓦多市簽訂;並於八十九年四月二十七日生 效

 
中華民國與中美洲環境部長會議共同宣言 (正式宣言以西文及英文版簽署
,中文翻譯僅供參考)
────────────────────────────────
一 中華民國與貝里斯、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尼加拉瓜、巴
拿馬的代表於 2000 年四月二十六至二十八日在薩爾瓦多共和國聖薩
爾瓦多市集會,針對永續發展整合性環境規劃的合作交換意見。
二 中華民國環保署蔡署長表示儘管中華民國不是聯合國全球氣候變化綱
要公約之締約國,惟做為地球村之成員,為維護全球環境,自願進行
溫室氣體減量活動。
三 中美洲各國環境部長認知並肯定中華民國因應全球氣候變化之立場及
政策,並表達願與中華民國在追求永續發展的項目上建立合作機制。
四 中華民國環保署蔡署長表達提供技術協助中美洲各國及該區域發展
MARKAL-MACRO 模型之意願。各國將可使用模型技術產出發掘整合性
規劃及執行各種環境議題之共同利益,議題包括:溫室氣體減量、污
染預防、空氣品質管理、廢棄物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
五 中美洲各國環境部長認知永續發展對中美洲發展中之經濟體係一項挑
戰,同時認知 MARKAL-MACRO 模型可以用於尋找能源、環境及經濟問
題中相互牽連之關鍵關係,並可協助發展以市場為基礎之環境管理計
畫。使用聯合模型之運算對特定計畫作定量分析,亦可用於尋找在中
美洲產生低成本溫室氣體減量之投資機會。
六 中美洲各國環境部長認知美國環保署與 brookhaven 國家實驗室在使
用此模型之經驗,並表意欲獲取該項經驗以發展中美洲國家及該區域
模型,並建立在教育訓練、資料庫及資訊系統管理及組織強化方面的
能力。
七 中美洲各國的環境部長同意將指派人員參加中華民國支持的 MARKAL-
MACRO 模型管理訓練,並將在考慮其他模型、地區組織能力、成本效
率及其他條件的考量下評估此一模型之適用性。
八 中美洲各國同意從西元兩千年開始訓練及發展計畫,並於結束後儘速
合作設計本計畫之新應用。
公元 2000 年四月二十七日於薩爾瓦多共和國聖薩爾瓦多市簽署

蔡勳雄博士
署長
中華民國環境保護署

Ana Patricia Arceo 女士
國務部長
貝里斯共和國自然資源、環境及工業部

Ana Maria Majano 博士
部長
薩爾瓦多共和國環境資源部

Haroldo Erick Quej Chen 先生
局長
瓜地馬拉共和國環保暨天然資源局

Xiomara Gomez de Caballero 女士
部長
宏都拉斯共和國環境資源部

Roberto Stadthagen 先生
部長
尼加拉瓜共和國環境資源部

Gonzalo Menendez Gonzalez 先生
副署長
巴拿馬共和國環保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