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革: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十二日及五月二日中華民國(臺灣)行政院衛生
署署長侯勝茂與海地共和國公共衛生暨人口部部長碧珠簽署;並自九十
五年五月十二日生效
中華民國(臺灣)行政院衛生署與海地共和國公共衛生暨人口部(以下簡
稱雙方),為增進雙方合作及促進禽流感及其相關事務之資訊交流,爰簽
訂本瞭解備忘錄。
雙方同意在平等互惠原則下進行合作,日後可研議安排更詳細之合作計畫
。
1.合作目的:
(a)確保禽流感防治之資訊交流,使雙方均蒙其利。
(b)提升雙方在防治禽流感之訓練、研究發展能力。
2.合作計畫:
(a)資訊交流:藉由監測、檢驗室分析報告、研習會或研討會方式,從
事資訊交流計畫。
(b)人員互訪:在符合兩國現行法規及雙方各自財務額度內,促進雙方
專家就控制禽流感政策、檢驗技術、實驗室品管及特定病例調查之
合作。
(c)訓練:醫學及獸醫專家自鳥類及人類檢測病毒訓練合作。
(d)國際研究計畫:促進兩國之共同研究計畫,以改善科學研究力,發
展國際合作平台,充份參與國際性禽流感相關計畫。
3.財務責任:
(a)雙方各自決定年度合作計畫之攤付金額。
(b)雙方各自負擔前項合作計畫所需費用。
(c)雙方各自負擔人員交流及互訪所需之交通費用。
4.執行與合作:
(a)本瞭解備忘錄將直接由中華民國(臺灣)行政院衛生署與海地共和
國公共衛生暨人口部負責執行,雙方各指定中華民國(臺灣)疾病
管制局與海地流行病防治檢疫研究局為聯絡窗口,促進禽流感之資
訊分享。
(b)雙方每年舉辦一次雙邊會談,評估共同研究計畫。
5.效期:
本瞭解備忘錄自簽署之日起生效並持續有效,除非任一方於 90 日前以
書面通知對方終止之。本瞭解備忘錄內容可經雙方書面協議修正之。
中華民國(臺灣) 海地共和國公共衛生暨人口部
行政院衛生署 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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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勝茂 碧 珠
署 長 部 長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