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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臺協會間有關氣象、電離層與氣候衛星星系觀測系統之發展、發射及操作之後續計畫合作協定第 1 號執行協議(中譯本)
簽訂日期: 民國 102 年 05 月 29 日
生效日期: 民國 102 年 05 月 29 日
簽約國: 北美地區 > 美國
沿革:
1.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二十九日及四月二十六日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 代表處張大同代表與美國在臺協會施藍旗代表簽署;並自一百零二年五 月二十九日生效

 
鑑於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TECRO) 與美國在臺協會(AIT)於
2010 年 5 月 27 日簽署臺美技術合作協定(簡稱本協定)以發展、發
射、以及操作氣象、電離層和氣候之後續任務(福衛七號 /COSMIC-2)。
本協定提供架構以使 AIT 經由其指定代表美國海洋暨大氣總署(NOAA)
能提供技術上的專業、訓練和科學上的交流活動予 TECRO 經由其指定代
表臺灣的國家太空中心(NSPO),在共同利益的領域中來發展、發射和操
作一個氣象、電離層和氣候的星系觀測系統(COSMIC)的後續衛星任務,
以下稱之為福衛七號 /COSMIC-2。本協定的概括目標是建立一個架構以允
許 AIT 經由其指定代表 NOAA 與 TECRO 經由其指定代表 NSPO 以履行
技術和科學的合作。
第一號執行協議(簡稱本協議)敘述 TECRO 的指定代表 NSPO 與 AIT
的指定代表 NOAA 於 7 個領域中進行合作活動以履行技術和科學的合作
,與發展、發射和操作一個衛星星系有關,為了大氣層的偵測,為了驗證
全球導航衛星系統(GNSS)無線電掩星(RO)技術與科學酬載在即時操作
的環境中對於天氣預報、太空天氣預報、氣象和全球變遷研究的能力,以
及提供全球的大氣資料予科學研究和教育之用。

第一條 授權
本協議中所述之工作將在本協定所設立的一般條款限制下執行,
TECRO 與 AIT 在此授權其各自指定的代表 NSPO 與 NOAA 執行
和履行本協議。
第二條 合作活動的技術範圍和時程
2.1 特定的合作活動將經由 TECRO 的指定代表 NSPO 與 AIT
的指定代表 NOAA 來決定,其活動將有 7 個與任務有關的
領域如後:任務、衛星本體、酬載、發射系統、地面系統、
任務操作和資料系統。
2.2 任務的目標將包括在即時操作環境中驗證全球定位衛星系統
的無線電掩星技術來進行天氣預報、太空天氣預報、氣象和
全球變遷研究的能力,以及藉由現存的觀測平臺就風險管理
、價格和相容性方面來驗證衛星星系的優勢和效益。
2.3 本任務的持續期間應與本協定第 8 條相符(即簽署生效之
日起 10 年),以及應受制於 TECRO 的指定代表 NSPO 和
AIT 的指定代表 NOAA 之各自申請預算的程序和可獲得的適
當資金。
第三條 財務的安排
3.1 TECRO 經由其指定代表 NSPO 和 AIT 經由其指定代表
NOAA 將依據本協議負責提供各自活動的資金,一般而言,
TECRO 的指定代表 NSPO 和 AIT 的指定代表 NOAA 之間將
沒有資金的交流。作為其各自的指定代表,NSPO 和 NOAA
的財務責任是受其各自資金申請程序和適當資金可用性的限
制。雙方瞭解若任一方經由其指定代表不能獲得必需的資源
來履行其義務時,得依據本協議第 17 條和本協定第 9 條
終止。如果 TECRO 經由其指定代表 NSPO 和 AIT 經由其
指定代表 NOAA 決定應有資金的交流以幫助他方來履行某一
方的責任,則雙方將磋商 1 份本協議的書面修訂本來執行
。該交流應受本協定條款和此項特有資金的安排和程序的管
制,雙方同意以書面為之。
3.2 除此之外,雙方同意下列應適用:運輸儀器或地面設備至最
後終點的所有費用,包括稅負、保險費和其他費用,應由擁
有該儀器和設備的一方的指定代表來承擔。一旦儀器被組裝
在衛星上,運送含有該儀器的衛星之所有費用,包括稅負、
保險費和其他費用,應由擁有該衛星的一方的指定代表來承
擔。萬一某一已組裝在衛星上的儀器,之後又被從衛星上拆
下來,則運送該儀器至下一個指定地點的全部費用,包括稅
負、保險費和其他費用,應由擁有該儀器的一方的指定代表
來承擔。有關送回地面設備至一方指定代表的所有費用,應
由擁有該設備的指定代表承擔。
第四條 管理責任
TECRO 經由其指定代表 NSPO 和 AIT 經由其指定代表 NOAA 將
透過 NSPO-NOAA 共同計畫管理室在執行指導委員會(ESC) 的
指示下共同管理福衛七號 /COSMIC-2 計畫。
第五條 駐美國臺北經濟暨文化代表處(TECRO) 的責任
5.1 任務 - TECRO 經由其指定代表 NSPO 將與 AIT 經由其指
定代表 NOAA 共同定義福衛七號 /COSMIC-2 任務。
5.2 衛星本體 - TECRO 經由其指定代表 NSPO 將提供 6 顆衛
星本體和另一選項的 6 顆衛星本體,以及將酬載組裝在衛
星上。TECRO 經由其指定代表 NSPO 將保證,AIT 經由其指
定代表 NOAA 所提供的發射系統和地面系統的資料將被納入
考量,以選用 TECRO 經由其指定代表 NSPO 所提供的衛星
本體上。
5.3 酬載 - TECRO 經由其指定代表 NSPO 將為了 6 顆高傾角
的每一顆衛星提供一個臺灣科學酬載組件。
5.4 發射系統 - TECRO 經由其指定代表 NSPO 將保證 TECRO
經由其指定代表 NSPO 所提供的衛星本體與 AIT 經由其指
定代表 NOAA 在美國空軍的支持下所提供的發射系統是相容
的。TECRO 經由其指定代表 NSPO 將提供發射拋棄座和組裝
於發射載具的支援。
5.5 地面系統 - TECRO 經由其指定代表 NSPO 將提供福衛七號
/COSMIC-2 衛星操作地面控制中心(SOCC)和臺灣地面資料
擷存設施。
5.6 任務操作 - TECRO 經由其指定代表 NSPO 經由 SOCC 將提
供星系部署和任務正常操作,TECRO 經由其指定代表 NSPO
將盡其所能的在有關減輕軌道殘骸方面能依循已建立的指導
方針和最佳的實行方式。
5.7 資料系統 - TECRO 經由其指定代表 NSPO 將提供臺灣資料
處理中心,從福衛七號 /COSMIC-2 任務所得到的資料以進
行處理、儲存和分送,作為天氣預報、太空天氣監測,以及
作為氣候的、氣象的、電離層的和大地量測的科學研究。
5.8 TECRO 經由其指定代表 NSPO 將與 AIT 經由其指定代表
NOAA 進行磋商,以考量包括在計畫中增加一個第 13 顆的
衛星,並且考慮對於雙方何種責任是可行的以試圖連接此一
增加的衛星。如果其適當並由雙方同意,特定的共識將是本
協議後續修訂的一個目標。
第六條 美國在臺協會(AIT) 的責任
6.1 任務 - AIT 經由其指定代表 NOAA 將與 TECRO 經由其指
定代表 NSPO 共同定義福衛七號 /COSMIC-2 任務。
6.2 衛星本體 - AIT 經由其指定代表 NOAA 將保證 TECRO 經
由其指定代表 NSPO 所提供的衛星資料將被納入考量,以選
用由 AIT 經由其指定代表 NOAA 所提供的發射系統和地面
系統。
6.3 酬載 - AIT 經由其指定代表 NOAA 在美國空軍的支持下,
將提供 6 個全球導航衛星系統無線電掩星資料(GNSS RO
)接收主酬載,以及提供經由 AIT 經由其指定代表 NOAA
和 TECRO 經由其指定代表 NSPO 所同意的一個選項的另 6
個主酬載,並且為 6 個低傾角衛星的每一個衛星提供兩個
美方科學酬載。
6.4 發射系統 - AIT 經由其指定代表 NOAA 在美國空軍的支持
下,將提供一組發射服務為 6 顆衛星送入低傾角軌道,以
及經由 AIT 經由其指定代表 NOAA 和 TECRO 經由其指定
代表 NSPO 所同意的一個選項,提供另一個發射服務為 6
顆衛星送入高傾角軌道。AIT 經由其指定代表 NOAA 在美國
空軍的支持下,將盡其所能的在有關減輕軌道殘骸方面能依
循已建立的指導方針和最佳的實行方式。
6.5 地面系統 - AIT 經由其指定代表 NOAA 將開始進行福衛七
號 /COSMIC-2 地面資料擷取架構規劃。
6.6 任務操作 - AIT 經由其指定代表 NOAA 在美國空軍的支持
下,將與 TECRO 經由其指定代表 NSPO 協調以提供發射和
初期軌道操作。
6.7 資料系統 - AIT 經由其指定代表 NOAA 將提供美國資料處
理中心,從福衛七號 /COSMIC-2 任務所得到的資料以進行
處理、儲存和分送,作為天氣預報、太空天氣監測,以及作
為氣候的、氣象的、電離層的和大地量測的科學研究。AIT
經由其指定代表 NOAA 利用太空級的 GNSS RO 接收器,將
提供相關的大氣監測技術的技術協助予 TECRO 的指定代表
NSPO。
6.8 AIT 經由其指定代表 NOAA 將與 TECRO 經由其指定代表
NSPO 進行磋商,以考量包括在計畫中增加一個第 13 顆的
衛星,並且考量對於雙方何種責任是可行的以試圖連接此一
增加的衛星。如果其適當並由雙方同意,特定的共識將是本
協議後續修訂的一個目標。
第七條 資料的確認和分配
TECRO 經由其指定代表 NSPO 和 AIT 經由其指定代表 NOAA 從
福衛七號 /COSMIC-2 任務所得到的資料,將以完全和公開的原
則促成取用。
第八條 資料的可用性和完整性
TECRO 經由其指定代表 NSPO 和 AIT 經由其指定代表 NOAA 與
美國空軍進行磋商,為了保障任務資料的可用性和完整性,雙方
將協商以保證資料安全程度被置於或遵守其各自的資料安全規範
和政策,並與已建立的指導方針和最佳的實行方式是前後一致的

第九條 智慧財產權的考量
依據本協議所執行的活動與本協定第 7 條在智慧財產權的考量
上是一致的,除此之外,任一方經由其指定代表的同意,在執行
本協議之前和期間,一方經由其指定代表所構想、發展或產生的
任何技術和專有的資料,將保留獨有和專屬的所有權。
第十條 貨物和技術資料的移轉
10.1 TECRO 經由其指定代表 NSPO 和 AIT 經由其指定代表
NOAA 將交付依據本協議規定為執行其各自的責任所必需
的物品和技術資料(包括軟體),並遵照下列規定。
10.2 為履行 TECRO 經由其指定代表 NSPO 和 AIT 經由其指
定代表 NOAA 的責任之目的,物品和技術資料的移轉應不
得設限地正常進行,應受到需要保護先前已存在的專屬資
料、專利和著作權限制的管制,以及應受到任何現有可實
行的技術合作協定(TAA) 和任何必需出口執照的管制。
10.3 本協議無意要求或責成物品和技術資料、軟體和物品的移
轉而違反與出口管制有關的相關法律。
10.4 依據本協議所有的移轉應依照所有的現行法律、規定和規
章。
第十一條 所有權和風險
為本條而定義者,包括依據本協議所提供的硬體和軟體,由供
應方的指定代表保留供應品的所有權和風險及損害。如果某一
供應品受到損失和損害,供應方的指定代表與他方的指定代表
進行磋商,應決定是否由供應方的指定代表復原該供應品。
第十二條 便利和通行
12.1 TECRO 經由其指定代表 NSPO 和 AIT 經由其指定代表
NOAA,應幫助與本任務有關的裝備在 TECRO 和 AIT
所代表當局領域之間運送時的海關通關,以及免除進口
關稅、稅捐或類似的費用。
12.2 任一方經由其指定代表應協助他方所指定代表之人員獲
得簽證、工作許可、和/或其他文件、或為履行本協議
的責任所必需的核准。
第十三條 責任和磋商
13.1 TECRO 經由其指定代表 NSPO 和 AIT 經由其指定代表
NOAA,不擔保為任何目的之資料的及時性和合適性,並
不對因福衛七號 /COSMIC-2 系統的不正常操作所造成
的損害負任何法律責任。
13.2 如果依本協議的活動造成第三人索賠之情形,包括依據
「1972 年外太空物體所造成之損害國際責任公約」之
求償,雙方應立即對任何潛在的責任、任何責任的分攤
和為該索賠的辯護進行磋商。依本協議之活動所產生的
第三人索賠的責任分攤,應考量 AIT 經由其指定代表
NOAA 主導福衛七號衛星的發射,及依據本協議第 14
條,TECRO 所代表當局於其後擁有單獨的管轄權和控制
任何依本協議所發射的福衛七號衛星之情形。
13.3 雙方同意在雙方、其指定的代表和/或所代表當局之間
,迅速地磋商以解決依本協議之活動所產生的任何潛在
的索賠要求。
第十四條 太空物體的註冊
慮及「1976 年關於各國探測及使用外太空,包括月球和其他
天體之活動所應遵守原則之條約」第 8 條規定,包括月球和
其他外太空的天體,TECRO 將保證福衛七號衛星係在保有向其
代表之當局登記之下運作,並確認其代表之當局將保有這些衛
星的管轄及控制權。
第十五條 雙方暨其指定代表的聯繫窗口
雙方暨其指定代表之聯繫窗口如下:
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TECRO)
The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United States
4201 Wisconsin Avenue, N.W. Washington, D.C.
20016
電話:202-895-1895
傳真:202-966-8639
收件人:張大同博士

國家太空中心(NSPO, TECRO 之指定代表):
地址:中華民國臺灣新竹市科學園區展業一路 9 號 8 樓
電話:886-3-578-4209 ext. 8101
傳真:886-3-578-4210
連絡人:張桂祥博士

美國在臺協會(AIT)
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
1700 North Moore Street, Suite 1700
Arlington,VA 22209
電話:703-525-8474
傳真:703-841-1385
收件人:Ms. Barbara Schrage

美國海洋暨大氣總署(NOAA,AIT 指定代表):
Office of Systems Development (OSD)
E/OSD 1
National Environmental Satellite, Data and
Information Service (NESDIS)
1335 East West Highway Room 6223
Silver Spring, MD 20910 U.S. A.
電話: 301-713-713-7323
手機: 301-807-3524
傳真.: 301-713-3599
收件人: Mr. Peter Wilczynski

第十六條 公共資料的發布
16.1 在符合 TECRO 和 AIT 所代表當局法律規範範圍內,
TECRO 和 AIT 分別指定的代表 NSPO 和 NOAA ,將對
於與福衛七號 /COSMIC-2 計畫有關的所有公共資料的
發布相互磋商。
16.2 關於福衛七號 /COSMIC-2 任務的任一資料發布,皆應
包括 1 則聲明提及福衛七號 /COSMIC-2 之成效,以
及描述 NSPO 和 NOAA 作為 TECRO 和 AIT 的指定代
表的付出和共同贊助。為達到本條之目的,「資料」包
括但不限於,新聞發布、文章、草稿、手冊、廣告、靜
態及動態影片、演講、同業會議和研討會等。
第十七條 生效日、修訂和終止
本協議在最後簽署日期之後生效,且在本協定期限內持續有效
,或直到最後 1 顆衛星發射後達到其壽命終止時,無論那個
先發生。本協議依據本協定的條款得經由 TECRO 和 AIT 雙
方書面的同意修訂、擴充和/或終止。本協議以英文繕製 2
份, TECRO-AIT 版本及 AIT-TECRO 版本同一作準。
第十八條 存續條款
本協議之第 7 條至第 9 條、第 13 條、第 14 條和第 16
條在本協定和本協議期滿後仍屬有效。


駐美國臺北經濟文 美國在臺協會
化代表處 (AIT)
(TECRO)

張大同 施藍旗(Barbara J. Schrage)
時間:May 29, 2013 時間:April 26,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