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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間氣象預報系統發展技術合作協議(譯)(西元 2001 年 06 月 20 日)
簽訂日期: 民國 90 年 06 月 20 日
生效日期: 民國 90 年 06 月 20 日
簽約國: 北美地區 > 美國
沿革:
1.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日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代表與美國在台 協會代表簽訂;並於九十年六月二十日生效

 
「中美氣象預報系統螢展技術合作協議」中文翻譯參考資料
第一條 範圍
本協議提供了一個架構,準此美國在臺協會 (AIT) 的指定代表
國家海洋與大氣總署 (NOAA) 可經由此一架構,在有償的基礎下
,提供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 (TECRO) 的指定代表中央氣
象局 (CWB) 氣象預報系統發展領域中之專業智識、訓練及學術
交換活動。本協議取代 1990 年 6 月 28 日雙方簽署的協議。
第二條 授權
一 美國聯邦法典 22 章 3301 及其下各節,1979 年 4 月 1
0 日公共法律 96-B 的臺灣關係法,該法授權美國政府機構
可提供服務予 AIT 並收取費用。
二 NOAA-AIT 的協議架構下,美國商業部轄下之 NOAA 可經由
此一架構,以有償的方式提供 AIT 氣象預報系統發展領域
中之專業智識、訓練及學術交換活動。
第三條 目標
本協議概括的目標為建立一個架構,使得 NOAA 能以 AIT 的企
劃者在 TECRO-AIT 的協議下,與 TECRO 的指定代表 CWB 進
行有償的技術合作,合作的技術目標有:
一 從事合作活動以加強中華民國的天氣預報能力。
二 提供中華民國規劃與建立天氣預報系統的技術協助。
三 為 TECRO 的指定台灣參與者或其指定代表 CWB 提供專業
的發展與訓練。
四 AIT 的指定代表 NOAA 與 TECRO 的指定代表 CWB 據此交
換文件與資訊,NOAA 並應對 CWB 提供技術轉移。
五 提昇雙方科學技術交換計畫的共同考量與重要性。
第四條 合作的工作範圍
合作的工作範圍將由 AIT 與其指定代表 NOAA 及 TECRO 與其
指定代表 CWB 協商後決定。
一 在此協議下之工作可包括指導共同研究計畫、發展系統規格
與蒐集規劃、發展氣象觀測、處理及顯示系統、管理系統之
建立、交換資訊、交換科學家及技術家、召集討論會及會議
、訓練參與者,以及從事在雙方同意下有關天氣預報系統及
相關科技方面其他形式的合作。
二 AIT 與 TECRO 將就有關本協議下要進行的特定合作工作締
結執行辦法。每一執行辦法須依本協議約定而定,若有衝突
,以本協議為準。
三 每個執行辦法將規定工作的技術範圍,管理的責任,特定資
金的安排,預估的價格與進度,依循的程序,智慧財產的處
置、責任以及其他適當的事項。
四 所有依據本協議的特定執行辦法進行的合作工作必須遵守 A
IT 和它的指定代表 NOAA ,TRCRO 和它的指定代表 CWB
等各自適用的法律、規定、政策、財務及行政程度。
第五條 協調
在本協議和其執行辦法下的工作,AIT 、TECRO 和其指定代表有
責任進行全面協商及提供行政上的設施和支援,管理特定工作的
責任和參與工作其他團體的角色定位,須由 AIT、TECRO 和其指
定代表共同決定,並詳載於有關的執行辦法中。
第六條 TRCRO 的職責
一 依據本協議,TECRO 須協助 AIT 指定代表 NOAA 的人員獲
得簽證及其它必要文件,使得這些人員在 AIT 保護下順利
赴臺執行本協議。
二 依據本協議,TECRO 須協助 AIT 獲得必須的許可與授權,
以執行本協議執行辦法所規定的協助,包括由 AIT 指定代
表 NOAA 的人員進出使用 TECRO 的指定代表 CWB 所管轄
的設備與區域。這些人員在臺灣由 AIT 所保護。
三 TECRO 須依據本協議,保證 AIT 及其指定代表 NOAA 不被
TECRO 所代表的領域的官方課以任何關稅,AIT 或其指定代
表 NOAA 在執行本協議的條款及規定時不須付任何稅金。
第七條 AIT 的職責
在本協議下,AIT 經由其指定代表 NOAA 同意執行以下的工作並
提供資源來支援聯合計畫的活動:
一 提供合作工作全面性的管理;
二 在 AIT 的指引下工作,有需要時徵求適當的 AIT 指定代
表的意見;
三 指定適當 NOAA 官員負責協調 NOAA 工作人員、AIT 及其指
定者;
四 決定 NOAA 工作團隊需求,必要時挑選人員、機構、公司在
本協議下履行 NOAA 執行工作的責任【選取過程將依專業能
力、學歷、經驗及其他長處等因素來執行,所有評選行動須
依照標準 DOC 規則進行。有選取事件發生時,NOAA 須提
供相關資訊給 AIT;
五 依照標準 DOC 規則和合約條款,提供 NOAA 工作團隊和承
包者必需的後勤支援包含行程安排、日支津貼、協助簽證等

六 在 NOAA 執行與本協議有關之工作時,在 NOAA 處所提供行
政支援包含辦公空間、使用設施、設備和服務。
第八條 財務安排
一 在本協議下的工作,除非在本協議的執行辦法中有其他經雙
方同意而定的安排,否則將在完全有償的基礎下進行。執行
辦法須載明在協議範圍內之特定工作的平均分攤費用。
二 為執行在本協議及其下每一個別執行辦法的工作,TECRO 須
為 AIT 或其指定代表 NOAA 因提供 TECRO 或其指定代表
CWB 的人事、設備、設施或其他服務而支付費用予 AIT。
三 AIT 應依照 AIT 及其指定代表 NOAA 的標準財規定與慣例
,提供 TECRO 各種可資證明有償需求的文件。
四 依據第四條,每個執行辦法必須規定該執行辦法附件所涵蓋
工作的經費與付款安排,且必須包括至少第一年所需的預估
預算。
第九條 智慧財產權的考慮
一 AIT 及 TECRO 支持在本協議下所提供的、交換的或或衍生
的資訊作最廣而可能的傳播,但保障暨有的專有資訊、專利
及版權限制等的需求仍須遵守。
二 有關智慧財產權的考慮及資訊傳播程序的細節,將在本協議
的每個執行辦法中加以規定。
三 在本協議中由任一方傳送給另一方的資訊必須是傳送方所認
知與相信最精確者,但傳送方不保證所傳送的資訊對接受方
或其他第三者在特定的使用或應用上的可適用性。由雙方共
同發展的資訊必須為雙方所認知與相信為最精確者,但任何
一方均不保證雙方共同發展的資訊的精確性或其被任何一方
或第三者作為任何特定使用或應用的適用性。
第一○條 責任
除非因為 AIT 或其指定代表 NOAA 的人員所造成的 AIT 或
其指定代表 NOAA 的財產損失或破壞外,TECRO 同意償付 AIT
或其指定代表 NOAA ,在與本協議工作有關時,由於其揚定代
表或從業人員的行為或疏忽所引起的財產損失或破壞。
再者,在本協議或執行辦法下,所有交給 TECRO 或公眾或個
人的財產,都是經由 NOAA 標準程序測試、品管後建置而成,
在經 CWB 測試而接受該財產後,不管明示或暗示,AIT 或其
指定代表 NOAA 對於任何包含系統軟硬體設備的正常運作或由
設備產生資料的正確性與否,不作任何保證。AIT 或其指定代
表 NOAA 不對 TECRO 或其他領受者的財產或資料承擔責任,
或賠償該團體的財產損壞、個人傷害、死亡或其他損失。
第一一條 期限、修改與終止
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為雙方在完成最後簽字之日期。本協議的終
止日期為 2005 年 12 月 31 日,但可在 NOAA 和 AIT 同意
下隨時修正, NOAA 和 AIT 將每年檢視本協議以決定是否修
訂、更新或終止。本協議將由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於準備終止
日期前六十天以書面通知對方而終止之,除了先前已終止的執
行辦法,終止協議時,同時終止其下所有的執行辦法。當然必
須設法彼此達成協議,在終止日期時能夠有秩序的終止工作並
遣返人員。終止時,對於終止前已提供的服務及有關的費用含
處理終止合理的費用將適度公平的調整後付給 NOAA 。
第一二條 爭論之解決
AIT 與 TECRO,將在任一方提出要求下,協商有關本協議中條
款的任何事項,並以合作互信的精神共同努力解決可能產生的
任何爭論與誤解。
TECRO 代表________________ AIT 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