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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間電磁相容性檢驗相互承認協議換函(譯)
簽訂日期: 民國 88 年 03 月 16 日
生效日期: 民國 88 年 03 月 16 日
簽約國: 北美地區 > 美國
沿革: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十六日中華民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代表 陳錫藩與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卜睿哲於華盛頓簽訂;並於八十八年三 月十六日生效

 
美國在台協會關於中美電磁相容性檢驗相互承認協定之信函
代表閣下:
茲奉告關於美國在台協會與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近就電磁相容性檢
驗法規列管設備相互承認協定諮商之結果,本信函及閣下復函所列之協定
,應自美國在台協會收到閣下復函時起生效。
美國在台協會在此確認,本信函涵蓋之設備是指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電磁
相容法規列管之設備。美國在台協會並確認,美國對於自中華台北輸入涵
蓋於本信函之設備,將引用亞太經合會電信設備相互承認協議之一般條文
、附錄 A、及附錄 B 第一階段程序之規定。亞太經合會電信設備相互承
認協議如附件以供參考。
特別言之,美國將引用該附錄 B 之第一階段程序,認可中華台北所指定
之測試實驗室作為符合性評鑑機構,及對本信函涵蓋之設備,接受所認可
之中華台北符合性評鑑機構簽發之測試報告,以執行聯邦通訊委員會電磁
相容法規之符合性評鑑。後附之技術法規清單,聯邦通訊委員會依前段設
備範圍將接受所認可之中華台北符合性評鑑機構簽發之測試報告。該清單
之任何修正將知會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標準檢驗局。
本人並樂意告知,美國之指定主管機關為國家標準及技術研究院。國家標
準及技術研究院可依據亞太經合會電信設備相互承認協議之一般條文及附
錄 A 之規定,指定測試實驗室以供中華台北依標準檢驗局電磁相容法規
認可為符合性評鑑機構。
美國瞭解雙方有必要交換關於符合性評鑑機構認證之技術規範。此外,美
國關於本信函涵蓋設備之聯絡單位為聯邦通訊委員會。美國在台協會並確
認對於本信函涵蓋之設備,美國將與中華台北共同採取措施,對於相互實
施亞太經合會電信設備相互承認協議附錄 C 之第二階段程序,將於國內
相關法令進行必要之修正後,以儘早付諸實施為目標。
即使雙方本次換函,美國表示其立場為所有對通信會產生有害干擾之現象
,如電磁相容性,均適用於亞太經合會電信設備相互承認協議。
此致
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代表
陳錫藩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六日
卜睿哲【簽字】
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

附件:亞太經合會電信設備相互承認協議
附件一技術法規清單

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關於電磁相容性檢驗相互承認協定之信函理事
主席閣下:
本人已收到閣下一九九九年三月十六日關於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
美國在台協會近就電磁相容性檢驗法規列管設備相互承認協定諮商結果之
來函,閣下來函及本信函所列之協定,應自美國在台協會收到本信函時起
生效。
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在此確認,本信函涵蓋之設備是指我國經濟部
標準檢驗局電磁相容法規與貴國聯邦通訊委員會電磁相容法規共同列管之
設備。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並確認,中華台北對於自美國輸入涵蓋
於本信函之設備,將引用亞太經合會電信設備相互承認協議之一般條文、
附錄 A 、及附錄 B 第一階段程序之規定。亞太經合會電信設備相互承
認協議如附件以供參考。
特別言之,中華台北將引用該附錄 B 之第一階段程序,認可貴國所指定
之測試實驗室作為符合性評鑑機構,及對本信函涵蓋之設備,接受所認可
之貴國符合性評鑑機構簽發之測試報告,以執行標準檢驗局電磁相容法規
之符合性評鑑。後附之電磁相容法規及產品清單,標準檢驗局依前段設備
範圍將接受所認可之貴國符合性評鑑機構簽發之測試報告。該清單之任何
修正將知會美國在台協會及聯邦通訊委員會。
本人並樂意告知,依本信函宗旨中華台北之指定主管機關為標準檢驗局。
標準檢驗局可依據亞太經合會電信設備相互承認協議之一般條文及附錄 A
之規定,指定測試實驗室以供貴國依聯邦通訊委員會電磁相容法規認可為
符合性評鑑機構。中華台北瞭解雙方有必要交換關於符合性評鑑機構認證
之技術規範。此外,中華台北關於本信函涵蓋設備之聯絡單位為標準檢驗
局。
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並確認對於本信函涵蓋之設備,中華台北將與
貴國共同採取措施,對於相互實施亞太經合會電信設備相互承認協議附錄
C 之第二階段程序,將於國內相關法令進行必要之修正後,以儘早付諸實
施為目標。
雙方本次換函係為達成中華台北與貴國關於本信函涵蓋設備之相互承認協
定,在無進一步之明確協定下,對於亞太經合會電信設備相互承認協議之
引用,於任何情況皆不能被解釋為代表中華台北對於亞太經合會電信設備
相互承認協議涵蓋設備範圍之立場。
此致
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
卜睿哲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六日
陳錫藩【簽字】
代表
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

附件:亞太經合會電信設備相互承認協議標準檢驗局電磁相容法規及產品
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