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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與薩爾瓦多共和國間有關一鄉一特產計畫技術合作協定
簽訂日期: 民國 103 年 04 月 08 日
生效日期: 民國 103 年 11 月 28 日
簽約國: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 薩爾瓦多
沿革: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八日中華民國駐薩爾瓦多共和國大使李新穎與 薩爾瓦多共和國經濟部部長佛羅倫斯、榮譽見證人薩爾瓦多共和國外交 部部長米蘭達於自由省舊古斯卡特蘭市簽署;並自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二 十八日生效

 
中華民國政府與薩爾瓦多共和國政府(以下簡稱雙方),為強化兩國關係
及發展薩爾瓦多共和國本土產業,爰議定下列條款:
第一條 宗旨
本協定旨在透過執行一鄉一特產計畫,以協助薩爾瓦多共和國發
展本土產業,強化薩爾瓦多共和國經濟部微型與小型企業委員會
(Conamype)之職能,以利其針對袖珍陶相關鄉鎮之人民與產品
執行整合、組織、推廣、革新等工作,促進薩爾瓦多共和國本土
經濟發展,改善人民收入及增加就業機會。
第二條 執行機關
本協定將由薩爾瓦多共和國經濟部,透過其所屬微型與小型企業
委員會(Conamype)與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共同執行。
第三條 適用對象
本協定之適用對象為薩爾瓦多共和國從事生產及行銷袖珍陶之微
型及小型手工藝業者、個體業者、合作社等,以及執行本協定之
專業與技術人員。
第四條 中華民國政府之義務
1.派遣一位駐地計畫經理駐薩爾瓦多共和國,負責推動本協定並
與薩爾瓦多共和國政府保持密切關係;另視本協定執行實際需
求派遣一位短期專家。
2.協助駐地計畫經理執行本協定,倘駐地計畫經理任期有延長之
必要,可由雙方協商定之。
3.支付駐地計畫經理之薪資、保險、當地租屋及往返機票費用。
4.安排本協定執行所需之財政資源及促進有效行政管理。
第五條 薩爾瓦多共和國政府之義務
1.指派薩爾瓦多共和國經濟部微型與小型企業委員會(Conamype
)與中華民國派遣之駐地計畫經理共同執行本協定。
2.為執行與本協定相關之計畫,提供所需相關資材、設備、公務
車輛等完全免稅之待遇。
3.提供中華民國派遣之駐地計畫經理及短期專家在當地採購物資
移轉免稅之待遇,以及薪資所得與津貼免稅之待遇。
a.上述財稅優惠僅適用於中華民國派遣來薩爾瓦多共和國執行
本計畫之駐地計畫經理與短期專家;
b.相關免稅待遇僅適用於中華民國派遣來薩爾瓦多共和國執行
本計畫之駐地計畫經理與短期專家所直接採購之物品或服務

c.薩爾瓦多共和國依據本條文第十項之承諾,配合執行本計畫
而辦理之採購仍須繳納稅金;
d.中華民國派遣來薩爾瓦多共和國之駐地計畫經理與短期專家
所享薪資所得與津貼免稅待遇,僅適用於依據本協定執行本
計畫之相關收入。
4.與中華民國派遣之駐地計畫經理共同準備年度工作計畫、新計
畫及行動,以及工作進展月、季報告、年度報告及結案報告。
5.指派專責與中華民國派遣之駐地計畫經理聯繫之官方協調人一
名,該協調人之薪資及辦公室由薩爾瓦多共和國負擔。
6.提供執行本協定所需之人力及設備、器材、耗材、工具、備料
等物力支援。
7.安排薩爾瓦多共和國相關專家或技師與中華民國派遣之駐地計
畫經理及短期專家共同合作執行年度工作計畫揭櫫之相關工作
項目。
8.提供中華民國派遣之駐地計畫經理及短期專家執行本協定之合
適工作場域。
9.與中華民國派遣之駐地計畫經理及短期專家共同討論與協調相
關計畫所產出之產品及次產品之用途。
10.與中華民國派遣之駐地計畫經理及短期專家共同辦理合作成果
檢討事宜。
第六條 一般條款
1.雙方得在認為合宜時訪問、監督、評估執行中之相關計畫與行
動,並針對參與及技術協助建立延續性評估系統,以確保決策
之合適性及在必要時更改計畫目標。
2.薩爾瓦多共和國經濟部將透過所屬微型與小型企業委員會(
Conamype)與中華民國駐薩爾瓦多共和國大使館進行討論,以
利本協定之執行。
3.執行本協定之相關承諾、協助及特殊考量等細節,必須符合年
度工作計畫,且不與本協定內容產生牴觸。
第七條 中止及終止
1.倘任一方因故未能履行本協定,另一方得以書面通知中止本協
定。
2.倘協定中止之原因持續 90 天時,一方得以書面文件透過外交
管道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協定,並立即生效。
第八條 修正
雙方得以換文方式修正本協定。
第九條 效期與更新
本協定自雙方簽署且完成國內法定程序,並相互通知後生效,效
期 3 年。期滿前雙方應針對合作成果進行評估,藉以決定是否
延續、修正或終止本協定。
第十條 其他
本協定衍生之任何相關爭議,或未事先考量之事件,將由雙方協
商解決。

為此,雙方經授權代表簽署本協定,以昭信守。本協定以中文及西班牙文
簽署,兩種文本同一作準。2014 年 04 月 08 日於自由省舊古斯卡特蘭
市簽署。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李新穎 佛羅倫斯
中華民國 薩爾瓦多共和國
駐薩爾瓦多共和國大使 經濟部部長


榮譽見證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米蘭達
薩爾瓦多共和國
外交部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