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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四十二年度中日貿易計畫(譯文)
簽訂日期: 民國 42 年 06 月 13 日
終止日期: 民國 43 年 03 月 31 日
沿革:
1.中華民國四十二年四月一日生效,效期至四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 後附貿易計劃依照公曆一千九百五十三年六月十三日簽署之中華民國
與日本國間貿易辦法所訂之條件及規定而訂定。
二 該計劃開列自公曆一千九百五十三年四月一日至公曆一千九百五十四
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期間內發給許可證之中日兩國間相互交換之貨物與
服務之估計。
本件以英文共繕二份,於公曆一千九百五十三年六月十三日訂於東京


中華民國政府代表:
董顯光 (簽字)

日本國政府代表:
奧村勝藏 (簽字)
日本向中國銷售之商品種類及價值估計 (公曆一千九百五十三年四月一日
起至公曆一千九百五十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商品名稱 美元約值
一 肥料 一千一百萬元
二 麵粉 五百萬元
三 紡織品 八百萬元
四 化學品及染料 三百萬元
五 機器車輛及其零件 一千二百萬元
六 鐵路車輛類 (火車 三百四十萬元
頭及其他) 交通設
備及船舶
七 電氣器材 (整套電 二百五十萬元
廠設備及其他)
八 鐵製品 (半製成品 五百五十萬元
、鐵板、黑鐵皮、
馬口鐵、鍍鋅鐵皮
、鐵條、鐵軌、鐵
管、鐵線、鐵纜及
其他)
九 非鐵金屬製品 (板 二百萬元
、塊、條、管、線
、纜及其他)
一○ 藥劑及醫藥器材 三百五十萬元
一一 木材及木材製品 五十萬元
(電桿、枕木、
礦木及其他)
一二 橡膠 (生膠、工 一百八十萬元
業製品雨衣膠布
及其他)
一三 紙及紙製品 (新 六十萬元
新紙、卷煙紙、
鋁箔、紙帽鞭及
其他)
一四 農產品及水產品 三百七十萬元
(麩皮、乾鹹魚
、罐頭貨品及其
他)
一五 雜項 五百萬元
(人參、石花菜
、乳酪製品、鮮
水果及蔬菜、石
墨製品、琺瑯器
皿、瓷器、刀類
、賽璐璐製品、
傘、紐扣、樂器
、坩鍋、鐵器、
皮革製品及其他
雜貨)
一六 無形項目 七百萬元
合計 七千四百五十萬元
附註:第六項及第七項係照付款基礎估價

中國向日本銷售之商品種類及價值估計 (公曆一千九百五十三年四月一日
起至公曆一千九百五十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商品名稱 美元約值
一 糖:
粗糖 三千六百萬元
赤糖 一百五十萬元
二 米 一千五百萬元
三 鹽 二百萬元
四 煤 一百五十萬元
五 香蕉 四百五十萬元
六 鳳梨罐頭 一百萬元
七 紅茶、茶副產品 三十萬元
及茶末
八 苧麻、瓊麻及亞 五十萬元

九 糖蜜 六十萬元
一○ 台灣檜木 一百萬元
一一 蔗漿 六十萬元
一二 天然香料 四十萬元
一三 海人草 十萬元
一四 雜項: (竹筍 二百五十萬元
蕃茄醬、烏魚
子、帽胎、羽
毛及其他)
一五 無形項目 七百萬元
合計 七千四百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