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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政府與南非共和國政府教育援助瞭解備忘錄
簽訂日期: 民國 85 年 08 月 29 日
生效日期: 民國 85 年 08 月 29 日
簽約國: 非洲地區 > 南非
沿革:
1.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八月二十九日中華民國政府代表徐立德與南非共和國 政府代表 S.M.Bengu 於開普敦簽訂;並於八十五年八月二十九日生效

 
鑒於中華民國政府 (以下簡稱中華民國) 與南非共和國政府 (以下簡稱南
非) (以下簡稱雙方或一方) 咸欲鞏固及加強雙方之友好關係與互惠瞭解
;並
鑒於中華民國認知援助南非之必要性,俾對南非發展平等教育制度有所貢
獻;及
鑒於南非教育部在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二日之會議中曾向中華民國提出援助
南非教育改革計畫之請求。
為此,雙方爰經議定下列條款:
第一條 瞭解備忘錄目的
根據本瞭解備忘錄,對南非共和國發展平等教育制度提供財政援
助。
第二條 中華民國捐贈
中華民國同意提供斐幣貳仟伍佰萬鍰,以協助南非共和國有關教
育各項計畫與方案。
第三條 報告
一 南非教育部與中華民國大使館得召開會議,報告有關執行本
瞭解備忘錄第一條之進展情形。
二 任何一方書面請求召開上項會議之相關費用,除非雙方另有
協議,否則概由雙方各自負擔。
第四條 生效
本瞭解備忘錄應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為此,雙方代表各經合法授權於本瞭解備忘錄簽字並用印,以昭信守。本
瞭解備忘錄以中文及英文各繕兩份,兩種文字約本同一作準。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八月二十九日即公元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九日訂於開普
敦。

中華民國政府代表
徐立德 〔簽字〕

南非共和國政府代表
S.M.Bengu 〔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