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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臺灣)中央銀行與巴拉圭中央銀行合作協定(中譯本)
簽訂日期: 民國 110 年 08 月 24 日
生效日期: 民國 110 年 08 月 24 日
簽約國: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 巴拉圭
沿革:
1.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八月二十四日及七月三十日中華民國中央銀行總裁楊 金龍與巴拉圭中央銀行總裁康特羅、總經理尹世凡於臺北市及亞松森市 簽署;並自一百十年八月二十四日生效

 
協定一方中華民國(臺灣)中央銀行,代表為楊金龍總裁,機構地址在臺
灣臺北市羅斯福路一段 2 號;及另一方巴拉圭中央銀行,代表為總裁康
特羅,由 2018 年 9 月 11 日行政命令第 194 號任命,以及總經理尹
世凡,由 2019 年 12 月 26 日巴拉圭中央銀行董事會依第 87 號法案第
10 號決議任命,機構地址在巴拉圭亞松森市俄羅斯聯邦大道和奧古斯托
‧羅亞‧巴斯托斯大道交口,同意簽署下列合作協定(下稱本協定):

第一條 慣例
中華民國(臺灣)中央銀行及巴拉圭中央銀行(下稱雙方),為
強化雙方彼此友誼與合作,以及共同分享經驗與知識,爰表達意
願簽署本協定,以達到互惠互利之結果。
第二條 目的
本協定之目的,在於促進雙方在央行相關業務合作之互利,以及
建立業務合作發展之原則、步驟及模式。
第三條 原則
1.本協定之合作應遵守下列原則:
a)信賴與互惠:雙方履行本協定應遵守信賴及保密原則;
b)保密:考量本協定所依據之互信原則,在履行本協定過程中
雙方應確保取得資訊及文件之機密性,除非該等資訊及文件
可對外公開;
c)承諾:雙方應致力確保本協定之履行;
d)對第三方之效力:本協定對第三方不產生權利或義務。
2.一方如因國內法規或政策之調整或變更,得暫停執行本協定之
全部或一部,並應儘速通知另一方。
第四條 合作領域及模式
本協定旨在促進雙方之合作發展,特別是透過下列相關模式(雖
不詳盡,惟亦不限於此類模式):
a)進行對雙方皆有共同利益領域之研究;
b)藉由短期或長期停留,雙方在不同領域共同進行工作計畫;
c)為促進在央行領域之知識及經驗分享,經雙方同意之其他技術
合作項目。
第五條 本協定之執行
1.雙方之任一方對於對方依本協定所提出之活動,應依據其政策
及內部程序,決定是否參與,以及相關條款內容。雙方合作活
動之特定條款應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訂之。
2.雙方依據本協定所參與之各項合作活動,應符合或取得各自內
部或外部適用規範之必要條件或許可。
第六條 個人資料保護
雙方同意當合作基於正當理由而需移轉個人資料,事前須經書面
協議之。
第七條 本協定之管理及監督
本協定之管理及監督由中華民國(臺灣)中央銀行副總裁及巴拉
圭中央銀行總經理,或其他經渠等指定之代理人負責。代理人經
一方指定後,應以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供代理人之姓名、職稱及聯
絡資訊。
第八條 資訊及文件交換
1.在不影響下列條款內容之情況下,為使本協定得到充分並令人
滿意之發展,雙方得交換適當之資訊及文件,包括對於機構互
訪或其他活動必要之資訊及文件。
2.索取資訊或文件須提出書面要求,且須表明索取目的。雙方分
享之資訊或文件僅能用於履行本協定及特別要求之揭露目的,
除非擁用資訊或文件之一方在另一方提出要求前,即事先以書
面授權。
3.當索取之資訊對任一方有違反法令規定或公共利益之情況,得
拒? 依本協定所提出索取資訊或文件之要求。
4.在不損害著作權之情況下,雙方交換報告、統計資料及機構文
件等非機密性資訊應為慣例。
第九條 機密性
1.在本協定架構下分享之全部資訊或文件應視為機密,除非該資
訊或文件可公開取得。
2.交換或經由本協定取得之資訊或文件,其所有權應屬提供方。
3.雙方在未獲得資訊或文件提供方事先同意及事前正當申請之情
況下,不得對第三方透露資訊或提供依據本協定所取得之機密
文件。若任一方因法律義務、法院判決或行政決定而被要求提
供依據本協定所取得之機密資訊或文件,須事前通知另一方,
俾使另一方得行使反對之權利。
第十條 財務規定
簽署本協定對於任一方不產生財務責任。
第十一條 修訂
本協定任何之修訂應經雙方書面同意。
第十二條 解釋
任何與執行或解釋本協定條款相關之質疑或歧見,應由雙方友
善解決。
第十三條 生效、存續及終止
1.本協定應自最後簽署日生效。
2.本協定應無限期持續。
3.有意終止本協定之任一方,其要求應至少在三個月前以正式
書面提出,並經對方收悉確認。
第十四條 昭信條款
本協定簽署二份,效力相同,一方各持一份。

本協定以英文繕製一式二份。

為此,雙方代表經各自政府合法授權,爰於本協定簽署,以昭信守。


中華民國中央銀行 巴拉圭中央銀行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楊金龍 康特羅
總裁 總裁
時間: 時間:
2021 年 7 月 30 日 2021 年 8 月 24 日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臺北市 地點:亞松森市

__________________
尹世凡

總經理
時間:
2021 年 8 月 24 日
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亞松森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