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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解決中英庚款換文
簽訂日期: 民國 19 年 09 月 22 日
生效日期: 民國 19 年 09 月 22 日
簽約國: 歐洲地區 > 英國
沿革:
1.中華民國十九年九月十九日及九月二十二日中華民國外交部部長王正廷 與英國駐中華民國全權大使藍普森簽換;並於十九年九月二十二日生效

 
大中華民國外交部長王 為照會事,查
貴國政府曾於一九二二年十二月間,宣言英國部份庚款餘額嗣後將
用於中英互有利益之事業。茲本部長深望
貴國政府即將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一日起應付之庚款全數交還中國政
府管理。
此款實行交還以後,中國政府對於該款擬參酌一九二六年中英諮詢
委員會報告書內之大意處理之。該項報告書內之大意,當使下述之
董事會加以注意。然中國政府以為第一步宜以該項庚款之大部份作
為基金,以便日後充諮詢委員會報告書內所稱教育事業之用,而自
中國政府視之,關於設立基金最有利益之計劃,莫如將該項庚款,
即現在存儲款項及將來應交款項之大部份,整理及建築中國鐵路,
並投諸其他中國生產事業。至管理分配及處置上述基金中國政府將
設立一董事會,該董事會中當有英人數人在內。
關於中國之建設與發展,中國政府因鑒於整理中國現有鐵路之異常
需要,準備將現存及將到期之款之一部為整理該項鐵路之用,內中
與英國利益特別有關之各鐵路,更當首先注意。
以交還之庚款或以該項庚款擔保所借得之款整理並建築鐵路及經營
其他生產事業時,應顧及現有契約內之條款,但如以該款在國外購
買需用材料包含橋樑機車車輛鋼軌及他種設備器具時,當向英國訂
購之。
為早日實施該項計劃,並使兩國政府充分滿意起見,中國政府準備
同意將現存之款全部移交於在倫敦設立之購料委員會,以便向英國
工廠購買橋樑、機車、車輛、鋼軌及他種材料,充中國國有鐵路與
他項生產事業之用。此購料委員會以主席一人,即在倫敦之中國外
交代表及中國鐵道部代表一人及其他四委員組成之。此其他四委員
,由英國外交部長以殷實而富有商業經驗之人開一名單推薦於董事
會,由中國政府與董事會商議後隨時派充之。購料委員會所有之入
款,無論為本照會內所指明應交付於該委員會之款,或從無須立即
使用款項之任何部份之存款,或投資中所得之款應免除各種捐稅,
購料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一) 訂立並監督實行各種契約,俾在中國供給並交付中國政府隨時需
要並訂購之英國製造之發動機機器及其他物品與材料。
(二) 按照本照會所定條件,以該委員會收到之款履行契約上或與各種
契約有關之義務,及支付委員會之費用,並以無須立即用於此種
用途之款項設立儲金,俾可供給將來中國政府之同樣需用及該會
自身之費用。所有將來應付之期款,到期後由中國政府交付於英
國政府在華代表,該代表以一半交於在倫敦之購料委員會,依照
與上述相同之方法及同樣之目的使用之;其餘一半,交於在中國
之董事會管理之。
在英國用去之款,當作為中國董事會對於各鐵路或其他生產事業所
付之借款應支付利息及擔任最後清償,並應將精密賬目隨時送交該
董事會,凡清償該項借款本利之款項,均應交付該董事會,由該董
事會即行用諸教育事業。相應照請
貴公使查照並希見復為荷。須至照會者。
右照會
大英國欽命駐華全權公使藍
中華民國十九年九月十九日
王正廷 (印)
(二)王部長致英藍使照會
大中華民國外交部長王 為照會事,查本部長為英國部份庚款處
理問題,在本日照會內述及在倫敦之購料委員會,關於該購料委員
會之組織權限及執行職務,茲聲明本部長之了解如下:
一 該委員會委員之任期 (主席除外) ,定為三年,可以連任,但
委員無論何時得辭去其職務。
二 委員會之執行職務,不因委員人數人之缺少而失其效力,但無
四人之法定人數時,不得為任何決議。
三 委員會因正常執行職務認為必要時,得設立辦事處所,並任用
辦理職員,專門顧問,會計員及經理人。
四 委員會之賬目,每年應造至委員會所定之日期,並由該委員會
指定之人審查之。該項賬目及在該年內處理事務之大要,應作
成報告呈送中國政府並公布之。
五 除上開條款及上述照會內所定之條件外,委員會得自行訂定辦
事手續,並製定該委員會或分委員會處理事務章程。
相應照請
貴公使查照並
見復為荷,須至照會者。
右照會
大英國欽命駐華全權公使藍
中華民國十九年九月十九日
王正廷 (印)
(三)英藍使覆王部長照會 (譯文)
大英國欽命駐華全權公使藍 為照復事,關於英國部份庚款餘額
處理問題,本公使接准
貴部長本日照會,以英國政府如將該項賠款退還中國政府管理,中
國政府之意擬即以該項賠款作為基金,以便參酌一九二六年中英諮
詢委員會報告書內之大意,用諸教育事業,等由;
本公使又准
貴部長本日照會述及
貴部長上項照會內提議之倫敦購料委員會之組織權限及執行職務各
節,當即將
貴部長兩次照會內所述各節轉呈本國政府鑒核,同時並奉本國政府
訓令特向
貴部長提議,由該款現存之總數內撥出二六五、○○○鎊及二○○
、○○○鎊分別贈與香港大學為教育中國學生之用,及在倫敦之各
大學中國委員會為增進中英間文化關係之用,其給與各大學中國委
員會之款項,應作為生利基金,即在其所得利息內撥出款項,為聘
請中國名人在英國講演經費之用。相應照請 貴部長查照並見復為
荷。須至照會者。
右照會
大中華民國外交部長王
西曆一九三○年九月十九日
藍普森 (簽字)
(四)王部長覆英藍使照會
大中華民國外交部長王 為照復事,案准
貴公使本日照會以英國政府對於英國部份庚款餘額處理問題具有下
述之意見:
『由該款現存之總數內撥出二六五,○○○鎊及二○○,○○○鎊
分別贈與香港大學為教育中國學生之用,及在倫敦之各大學中國委
員會為增進中英間文化關係之用,其給與各大學中國委員會之款項
,應作為生利基金,即在其所得利息內撥出款項為聘請中國名人在
英國講演經費之用』等由;
茲本部長聲明中國政府對於上述意見表示同意,相應照復
貴公使查照為何。須至照會者。
右照會
大英國欽命駐華全權公使藍
中華民國十九年九月十九日
王正廷 (印)
(五)英藍使覆王部長照會 (譯文)
大英國欽命駐華全權公使藍 為照復事,接准
貴部長照會內開:『查貴國政府曾於一九二二年十二月間,宣言英
國部份庚款餘額嗣後將用於中英互有利益之事業,茲本部長深望貴
國政府,即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一日起應付之庚款全數交還中國政府
管理。
此款實行交還以後,中國政府對於該款擬參酌一九二六年中英諮詢
委員會報告書內之大意處理之。該項報告書內之大意,當使下述之
董事會加以注意,然中國政府以為第一步宜以該項庚款之大部份作
為基金,以便日後充諮詢委員會報告書內所稱教育事業之用,而自
中國政府視之,關於設立基金最有利益之計劃,莫如將該項庚款,
即現在存儲款項及將來應交款項之大部份,整理及建築中國鐵路,
並投諸其他中國生產事業。至管理分配及處置上述基金中國政府將
設立一董事會,該董事會中當有英人數人在內。
關於中國之建設與發展,中國政府因鑒於整理中國現有鐵路之異常
需要,準備將現存及將到期之款之一部為整理該項鐵路之用,內中
與英國利益特別有關之各鐵路,更當首先注意。
以交還之庚款或以該項庚款擔保所借得之款整理並建築鐵路及經營
其他生產事業時,應顧及現有契約內之條款,但如以該款在國外購
買需用材料包含橋樑機車車輛鋼軌及他種設備器具時,當向英國訂
購之。
為早日實施該項計劃,並使兩國政府充分滿意起見,中國政府準備
同意將現存之款全部移交於在倫敦設立之購料委員會,以便向英國
工廠購買橋樑、機車、車輛、鋼軌及他種材料,充中國國有鐵路與
他項生產事業之用。此購料委員會以主席一人,即在倫敦之中國外
交代表及中國鐵道部代表一人及其他四委員組成之。此其他四委員
,由英國外交部長以殷實而富有商業經驗之人開一名單推荐於董事
會,由中國政府與董事會商議後隨時派充之。購料委員會所有之入
款,無論為本照會內所指明應交付於該委員會之款或從無須立即使
用款項之任何部份之存款,或投資中所得之款,應免除各種捐稅。
購料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一) 訂立並監督實行各種契約,俾在中國供給並交付中國政府隨時需
要並訂購之英國製造之發動機機器及其他物品與材料。
(二) 按照本照會所定條件,以該委員會收到之款履行契約上或與各種
契約有關之義務,及支付委員會之費用,並以無須立即用於此種
用途之款設立儲金,俾可供給將來中國政府之同樣需用及該會自
身之費用。所有將來應付之期款,到期後由中國政府交付於英國
政府在華代表,該代表以一半交於在倫敦之購料委員會,依照與
上述相同之方法及同樣之目的使用之;其餘一半交於在中國之董
事會管理之。
在英國用去之款,當作為中國董事會對於各鐵路或其他生產事業所
付之借款應支付利息及擔任最後清償,並應將精密賬目隨時送交該
董事會。凡清償該項借款本利之款項均應支付該董事會,由該董事
會即行用諸教育事業』。
又准
貴部長照會內開:『查本部長為英國部份庚款處理問題,在本日照
會內述及在倫敦之購料委員會,關於該購料委員會之組織權限及執
行職務茲聲明本部長之了解如下:
一 該委員會委員之任期 (主席除外) 定為三年,可以連任,但委
員無論何時得辭去其職務。
二 委員之執行職務,不因委員人數之缺少而失其效力,但無四人
之法定人數時,不得為任何決議。
三 委員會因正當執行職務認為必要時,得設立辦事處所,並任用
辦事職員,專門顧問,會計員及經理人。
四 委員會之賬目,每年應造至委員會所定之日期,並由該委員會
指定之人審查之。該項賬目及在該年內處理事務之大要,應作
成報告呈送中國政府並公佈之。
五 除上開條款及上述照會內所定之條件外,委員會得自行訂定辦
事手續,並製造該委員會或分委員會處理事務章程』。
又准
貴部長照會內開:『案准貴公使本日照會以英國政府對於英國部份
庚款餘額處理問題具有下述之意見:
「由該款現存之總數內撥出二六五,○○○鎊及二○○,○○○鎊
,分別贈與香港大學為教育中國學生之用,及在倫敦之各大學中國
委員會為增進中英間文化關係之用,其給與各大學中國委員會之款
項,應作為生利基金,即在其所得利息內撥出款項,為聘請中國名
人在英國講演經費之用」等由;
茲本部長聲明中國政府對於上述意見表示同意』各等因,均經本公
使轉達本國政府。茲奉本國政府訓令,特為照復如下:查英國政府
對於中國政府將來利用庚款餘額之提案,至為欽佩贊同。英國政府
對於 貴部長之了解,即提議之倫敦購料委員會所有入款,無論為
貴部長上述照會內指明應交付於該委員會之款,或從無須立即使用
款項之任何部份之存款,或投資中所得之款應免除各種捐稅各節,
均認為無誤,英國政府亦承認 貴部長關於該委員會組織權限及執
行職務之了解,當擬就法案送請議會通過,俾生效力,英國政府深
信鐵路之整理及建築,不但可以作為貴重之教育基金,且可使商業
興盛,以促進兩國相互的利益,而英國政府對於中國政府擬向英國
廠家訂購材料之意,尤為感佩。所有 貴部長本月十九日照會第五
第六兩節所述實現此種意旨之辦法,英國政府以為必能使兩國均臻
滿意。故對於此項提案當欣然照辦。至對於英國商行與中國官廳及
英國商行與外國合夥者所訂一切契約,自當遵守。故英國政府俟必
要之法案經議會通過發生效力後,當將自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一日起
應付之庚款悉數交還,並將現存之款除去按照「一九二五年中國庚
款條例」第一條第一節及同條第三節負擔之費用,及分別為各大學
中國委員會及香港大學扣去二○○,○○○鎊二六五,○○○鎊二
數外,均交付於倫敦購料委員會所有。將來應付之款,當照本照會
第一及第二節所述照會內規定之方法及條件交由中國政府管理。
相應復照
貴部長查照為荷。須至照會者。
右照會
大中華民國外交部長王
西曆一九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藍普森 (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