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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證券管理委員會與南非共和國金融服務局資訊交換瞭解備忘錄
簽訂日期: 民國 85 年 04 月 01 日
生效日期: 民國 85 年 04 月 01 日
簽約國: 非洲地區 > 南非
沿革:
1.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四月一日中華民國證券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樹與南 非共和國金融服務局代主樂委員哈斯藍、南非共和國金融服務局執行長 科特爾於普利托里亞簽訂;並於八十五年四月一日生效

 
一 中華民國證券管理委員會與南非共和國金融服務局 (以下共同簡稱為
締約雙方) 均體認在中華民國及南非共和國金融市場 (證券、期貨及
其他相關事業) 間國際活動之成長,及相互合作之必要。
二 締約雙方均確信,金融市場經由國際參與而繼續增長,使得締約雙方
在法律許可下,建立架構以相互交換監督、市場監視與調查資訊,裨
助中華民國及南非共和國金融市場之法律、規章及行政命令得以確實
遵行,變成日益重要。此一架構旨為改善對投資人之保護,裨助強化
充分且有效的金融市場管理,增強金融市場商品跨國交易監管,以及
防止舞弊及其他禁止業務行為,俾以保障金融市場之健全。
三 締約雙方同意審慎考慮相互提出前項有關監督、市場監視與調查之資
訊之請求。為便及時處理此等請求,締約雙方同意指派附件所列人員
為聯絡人。
四 本備忘錄代表締約雙方有關金融市場之加強合作管理已向前遇進重要
一步。締約雙方期望對兩國有利的未來關係,並原則同意竭誠協商有
關資訊交換所需或妥適的其他措施。
五 本備忘錄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為此,締約雙方爰簽字於本備忘錄,以昭信守。
公曆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簽訂於普利托里亞,本備忘錄以中、英文各
繕兩份,兩種文字約本同一作準。

中華民國證券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樹〔簽字〕

南非共和國金融服務局
代主任委員
哈斯藍 〔簽字〕

執行長
科特爾 〔簽字〕

附錄
聯絡人
★中華民國證券管理委員會
丁干城先生
國際事務小組簡任秘書
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中華民國台灣台北市南海路三號十二樓
電話: (八八六 二) 三五六-○九五○;三四一-三一○一轉二一五
傳真號碼: (八八六 二) 三九六-三六一七;三九四-八二四九
★南非共和國金融服務局
范吉爾博士
法律事務組組長
金融服務局
南非共和國普利托里亞市門羅
公園郵政信箱三五六五五號
電話: (○一二) 四二八-八○○○
傳真號碼: (○一二) 三四七-○二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