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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臺灣)與聖文森國瞭解備忘錄
簽訂日期: 民國 95 年 06 月 07 日
生效日期: 民國 95 年 06 月 07 日
簽約國: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 聖文森
沿革: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七日中華民國(臺灣)外交部長黃志芳閣下與聖 文森國總理龔薩福博士於臺北簽訂;並於九十五年六月七日生效

 
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聖文森國政府對過去25年來之合作關係感到滿意
,並亟盼進一步提昇該合作關係。

中華民國(臺灣)政府對所提供聖國之援助獲致豐碩成果,並獲聖國人民
及政府之肯定至感欣慰,經考量兩國過去之友好關係,中華民國(臺灣)
政府同意進一步參與多國協助聖國興建Argyle國際機場計畫,以及其他重
要社會發展計畫。

基於上述,臺、聖二國政府就以下事項達成諒解:

中華民國(臺灣)政府同意將提供聖國 1,500 萬美元贈款,及協助洽請
一家中華民國商業銀行(如中國輸出入銀行或中國國際商業銀行)提供一
筆為數 1,000 萬美元之優惠貸款,參與多國協助聖國興建 Argyle 國際
機場機場道路與支援系統及航站大廈與塔台。日後有關興建 Argyle 國際
機場額外所需請援,將於未來洽商時優予考慮。

聖文森政府接受中華民國(臺灣)政府之慷慨援助,並對其所展現之兄弟
般之友誼申致崇高謝忱,且堅信未來二國之友好關係將永續發展。

本瞭解備忘錄於中華民國(臺灣)及聖文森國二國代表簽署後立即生效,
並持續有效至備忘錄內容為兩國政府所充分執行為止。

本備忘錄以英文及中文各繕二份,二種文字約本同一作準。西元 2006 年
6 月 7 日訂於台北。等同於中華民國 95 年 6 月 7 日所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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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志芳閣下 龔薩福博士
外交部長 總理
中華民國(臺灣) 聖文森國